校内有关学院: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和学校专题会议精神,现将我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特色学科培育方向资金”各单位基本支持额度数下达你学院(详见附件一),并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高水平大学建设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特色学科培育方向资金”立足于学校新兴学科发展,主要考虑第十一批学位授权审批新增学科、学科目录调整后申报获批学科及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特色学科建设资金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
二、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在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内确定学科建设项目,编制项目论证报告,并按以下要求上报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
(一)上报时间:2011年9月16日18点前
(二)上报内容:项目论证报告(附件二)
建设项目计划表(附件三)
附件:1、各学院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特色学科培育
方向资金”基本控制额度数表
2、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论证报告
3、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计划表
科建设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