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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关于做好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
2008/06/20  

 

陕学位办〔200829

 

各有关省属高等学校:

学科是高等学校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职能的基础,是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集中体现,在高等学校处于龙头地位。学科建设是高等学校的根本建设。重点学科是高等教育的优质资源,是培养高质量人才和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高地。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对于建设西部强省,提高我省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能力以及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2007年省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决定,设立“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纳入省“十一五”发展建设规划,这是一项将会对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全局产生重大影响的战略性举措。省政府常务会议指出,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有可能问鼎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对陕西发展有重要作用的重点学科。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项目管理,建立严格的专家评审制度和领导小组审核制度。

为了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加强我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现就做好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实施项目申报制。

二、请各高校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三、请各单位于2008720以前,将填写好的《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15份,含Word文档)、《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含Excel文档)DBF数据库,报送省政府学位办公室。

本通知及相关报表样式可以从陕西省政府学位委员会网站(http://xwb.shaanxi.gov.cn)下载。

 

 

2008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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